2020年監理工程師《投資控制》重點總結!
為了幫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備戰,考無憂網校為廣大考生整理了監理工程師考試《建設工程投資控制》的考試考點,以供大家學習!
1. 建設投資的構成:
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積極部分)、建筑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和建設期利息。
2.建設工程項目投資的特點:
(1)建設工程項目投資數額巨大;
(2)建設工程項目投資差異明顯;
(3)建設工程投資需單獨計算;
(4)建設工程投資確定依據復雜;
(5)建設工程投資確定層次繁多;
(6)建設工程投資需動態跟蹤調整。
3.投資控制的措施:
組織措施、經濟措施、技術措施、合同措施。
4.我國項目監理機構在施工階段投資控制的主要工作:
(1)進行工程計量和付款簽證;
(2)對完成工程量進行偏差分析;
(3)審核竣工結算款;
(4)處理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費用;
(5)處理費用索賠。
第二章 建設工程投資構成
1.世界銀行和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建設工程投資構成:
項目直接建設成本、項目間接建設成本、應急費、建設成本上升費用。
2.按費用構成要素劃分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
(1)人工費: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材料費:材料原價;運雜費;運輸損耗費;采購及保管費。
(3)施工機具使用費:折舊費;大修理費;經常修理費;安拆費及場外運費;人工費;燃料動力費;稅費。
(4)企業管理費: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差旅交通費;固定資產使用費;工具用具使用費;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檢驗試驗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財產保險費;財務費;稅金;其他等14項。
(5)利潤。
(6)規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程排污費。
(7)稅金: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3.按造價形成劃分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P16~18
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稅金。
4.進口設備的交貨方式:
內陸交貨類、目的地交貨類、裝運港交貨類。
5.進口設備抵岸價的構成:
進口設備的抵岸價=貨價+國外運費+國外運輸保險費+銀行財務費+外貿手續費+進口關稅+消費稅+增值稅
6.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的構成:
(1)土地使用費
1)農用土地征用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土地投資補償費;土地管理費;耕地占用稅等。
2)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城市建設配套費;拆遷補償與臨時安置補助費
(2)與項目建設有關的其他費用:建設單位管理費、可性行研究費、研究試驗費、勘察設計費、環境影響評價費、勞動安全衛生評價費、臨時設施費、建設工程監理費、工程保險費、引進技術和進口設備其他費、特殊設備安全監督檢驗費、市政公用設施費。
(3)與未來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其他費用:聯合試運轉費、生產準備費、辦公和生活家具購置費。
第三章 建設工程設計階段的投資控制
1.現金流量的三要素:
現金流量的大小、方向、作用點。
2.資金時間價值計算的6個公式:
一次支付終值公式、一次支付現值公式、等額資金終值公式、等額資金償債基金公式、等額資金回收公式、等額資金現值公式。
3.靜態評價指標:
投資收益率、靜態投資回收期、償債能力。
4.動態評價指標:
內部收益率、動態投資回收期、凈現值、凈現值率、凈年值。
5.設計方案評選的方法:
定量評價法、定性評價法、綜合評價法。
6.價值工程的特點:
(1)價值工程的目標用最低的壽命周期成本,實現產品必備功能;
(2)價值工程的核心是對產品進行功能分析;
(3)價值工程整體考慮產品的價值、功能和成本;
(4)價值工程強調不斷改革創新。
7.價值工程的對象選擇的方法:
因素分析法、ABC分析法、強制確定法、百分比分析法、價值指數法。
8.價值工程新方案創造的方法:
頭腦風暴法、哥頓法、專家意見法(德爾菲法)、專家檢查法。
9.建筑工程概算編制的方法:
擴大單價法、概算指標法。
10.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的編制方法:
預算單價法、擴大單價法和概算指標法。
11.施工圖預算的作用:
(1)對于發包人的作用。編制招標控制價;安排資金計劃等。
(2)對于承包人的作用。確定投標報價;進行施工準備;控制施工成本等。
(3)對于其他方面的作用。體現咨詢服務水平;造價部門監督管理;處理糾紛。
12.施工圖預算的編制方法:
定額單價法、工程量清單單價法(前兩者屬于單價法)和實物量法。
13.施工圖預算的審查方法:
逐項審查法、標準預算審查法、分組計算審查法、對比審查法、“篩選”審查法、重點審查法。
第四章 建設工程招標階段的投資控制
1.工程量清單的主要作用:
(1)在招投標階段,招標工程量清單為投標人的投標競爭提供了一個平等和共同的基礎;
(2)工程量清單是建設工程計價的依據;
(3)工程量清單是工程付款和結算的依據;
(4)工程量清單是調整工程量、進行工程索賠的依據。
2.分部分項工程項目編碼為五級十二位數字:
第一級為現行計量規范附錄專業工程代碼;第二級為現行計量規范附錄分類順序碼;第三級為分部工程順序碼;第四級為分項工程項目名稱順序碼;第五級為清單項目名稱順序碼。
3.投標價編制原則:
由投標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編制;投標人自主報價;必須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報;不得低于成本;不得高于招標控制價。
4.合同價格分類:
總價合同(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和可調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分為固定單價合同和可調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分為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額酬金合同、成本加獎罰合同、最高限額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5.影響合同價格方式選擇的因素:
項目的復雜程度、工程設計工作的深度、工程施工的難易程度、工程進度要求的緊迫程度。
第五章 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
1.投資目標的分解:
按投資構成分解的資金使用計劃、按子項目分解的資金使用計劃、按時間進度分解的資金使用計劃。
2.工程計量的依據:
質量合格證書、工程量清單前言和技術規范、設計圖。
3.監理人一般只對以下三方面的工程項目進行計量:P115
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項目;合同文件中規定的項目;工程變更項目。
4.工程計量的方法:
均攤法、憑據法、估價法、斷面法、圖紙法、分解計量法。
5.合同價款調整的五種情況:
法規變化類;工程變更類(工程變更、項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量偏差、計日工);物價變化類(物價變化、暫估價);工程索賠類(不可抗力、提前竣工、索賠);其他類(現場簽證等)。
6.工程量偏差:
(1)對于任一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變更等原因導致工程量偏差超過15%時,可以進行調整。
(2)調整方法。當實際工程量>1.15計劃工程量時,調整后的價款=1.15×計劃工程量×計劃單價+(實際工程量-1.15×計劃工程量)×調整后的單價;
當實際工程量<0.85計劃工程量時,調整后的價款=實際工程量×調整后的單價。
7.單價調整方法:
投標單價低于基準價,按基準價算,已超過約定的風險系數,應予調整;
投標單價高于基準價,按報價算,未超過約定的風險系數,不予調整;
投標單價等于基準價,按基準價算,未超過約定的風險系數,不予調整。
8.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其費用增加,發承包雙方應按下列原則分別承擔并調整合同價款和工期:
(1)合同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應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應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的施工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應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不可抗力解除后復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應合理延長工期。發包人要求趕工的,趕工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9.承包人向發包人的索賠包括:
(1)不利的自然條件與人為障礙引起的索賠;
(2)工程變更引起的索賠;
(3)工期延期的費用索賠;
(4)加速施工費用的索賠;
(5)發包人不正當地終止工程而引起的索賠;
(6)法律、貨幣及匯率變化引起的索賠;
(7)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賠;
(8)業主的風險;
(9)不可抗力。
10.發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賠:
工期延誤索賠、質量不滿足合同要求索賠、承包人不履行的保險費用索賠、對超額利潤的索賠、發包人合理終止合同或承包人不正當地放棄工程。
11.索賠費用的計算方法:
實際費用法、總費用法、修正的總費用法。
12.現場簽證的范圍:
(1)適用于施工合同范圍以外零星工程的確認;
(2)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變更后需要現場確認的工程量;
(3)非承包人原因導致的人工、設備窩工及有關損失;
(4)符合施工合同規定的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費用增減;
(5)確認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費用增減;
(6)工程變更導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費增減等。
13.竣工結算款支付申請的內容:
竣工結算合同價款總額、累計已實際支付的合同價款、應預留的質量保證金、實際應支付的竣工結算款金額。
14.贏得值法的四個評價指標:
投資偏差、進度偏差、投資績效指標、進度績效指標。
15.投資偏差原因分析:
物價上漲、設計原因、業主原因、施工原因、客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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